人權宣言
華碩依循聯合國全球契約(UNGC)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勞工組織(ILO)等國際準則,制定人權政策。不因種族、性別、年齡、黨派、宗教、殘障狀況予以歧視員工。僱用員工不僅遵循當地最低年齡規定、當地法令、EICC等相關規定,揭示人權政策宣言。華碩的人權政策宣言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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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僱用童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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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當地的最低年齡的法律和規定,不僱用童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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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基本薪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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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員工符合甚至優於當地法令所要求之最低限度的工資與福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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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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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提供員工有薪假,不強迫員工工作超過當地法令規定之最高每日勞動時間,並遵守加班工資的要求或必要的補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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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歧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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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基於種族、膚色、年齡、性別、性取向、宗教、殘疾、工會員或政治傾向的歧視。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,不受任何歧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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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非人道的待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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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騷擾、身體虐待或其威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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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強迫勞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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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保沒有強迫、桎梏或非自願的監獄勞工用於生產華碩的產品或服務,確保整體的僱用條件都是自願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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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與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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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所有員工一個有相互信任與尊重的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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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訓練與自我發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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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設施、培訓計劃、時間和補助,支持員工的職業發展。 |